大学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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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大学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学规章制度

大学规章制度1

总则:

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创建和谐美好校园,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此制度更好地规范旅游学院教室、寝室卫生检查,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一.教室卫生检查制度

检查时间:每周日至周四下午(18:00~18:40)

检查人员:生活部成员1名+学生会其他成员2名+班级生活委员1名

检查规则:1.双月07级生活委员查教室卫生,单月08级查教室卫生,每天一名,由生活部专人每天通知

2.附教室卫生检查细则

检查要求:1.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严格按照细则,进教室检查后方可评分

2.工作时,请工作人员注意言谈举止,严禁嬉戏打闹

3.由于教室条件差异,检查时大、小教室要区分对待,缩小误差

4.教室未打扫以50分计,并在表右边空白处注明,检查表必须用

黑色中性笔填写,严禁涂改

奖惩制度:每周平均分最高教室且该班生活委员表现良好班级,授予“优秀文明教室”称号,颁发流动锦旗,并给予10.00元的奖金

每月有三次以上(含三次)未打扫教室或连续三周平均分全院倒

数班级,每次罚款30.00元,以示警戒.

二.寝室卫生检查制度

检查时间:每周三下午(15:00~16:00)

检查人员:生活部成员+班级生活委员(生活部成员在周二或周三上午通知07或08级生活委员于于周三下午15:00准时到学生会办公室接受任务分配)

检查规则:1.双月08级查寝室卫生,单月07级查寝室卫生,生活部成员(3

名)+班级生活委员(6名),分成三组,每组3人,由生活部成员任组长,组长仅负责监督,组员进行评分,并实行本班宿舍回避制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将邀请各班的辅导员参与到我们的卫生检查工作中来,以便深入的了解同学们的生活。

2.每月前两周检查大一寝室卫生,第三周检查大二寝室卫生,

第四周大一、大二寝室随机抽查

检查要求:1.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敲门后方可进入寝室,注意

言行举止

2.检查期间(15:00~16:00),请每个宿舍至少留1名同学,

以方便工作人员检查

奖惩制度:1.每月平均分最高寝室,颁发“优秀文明寝室”流动锦旗,前三名,荣获“优秀文明寝室”称号,报辅导员,全院通报表扬

2.每月未打扫寝室或敷衍了事的寝室,报辅导员,全院通报批评

3.拒绝检查、看到工作人员快速关门离去或躲避等故意行为,情

节恶劣的,以不配合旅游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工作报辅导员,班级或个人全院通报批评

4.以上为寝室卫生检查制度,未尽事宜,参照教室卫生检查制度执行,如遇特殊情况(如上课、学校活动),则特殊处理,另行通知

三.生活委员考勤制度

1.生活委员会议、常规活动(教室、寝室卫生检查)实行签到制度,以对生活委员进行考勤,作为期末评优依据

2.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或常规活动,可以请假,但必须交假条,若当时情况紧急,可以电话或短信请假,事后补交假条

3.凡无故旷勤2次以上(含2次)或无故请假超过5次者,取消“优秀生活委员”评选资格,不予“优秀文明教室”称号(特殊情况请假除外,如上课)

四.申诉制度

由于教室、寝室卫生在检查、评分的过程中受主观因素的影响有失误产生的可能性,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同学,把生活部的工作做的尽善尽美,减少不必要的失误。生活部特制定申诉制度如下:

申诉时间:教室卫生检查表将于第二天公示于学生会办公室通知栏,周表将于第二周公示,月表将于下个月的第一周公布于行政楼前和学生会办公室通知栏,对结果有疑议的班级可于三天内提出申诉。

申诉人:为了方便问题的反映和处理,申诉人必须是本班辅导员或班长及生活委员

申诉制度:1.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申诉由生活部直接受理,如发现分数与实际情况不符,将认真核实调查后1天内给予答复

2.对于核实无误的维持原结果,并耐心说明原因;对于出现错误的将由生活部部长亲自向该班道歉,并进行更正。

大学规章制度2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用专业知识进行的一种带有总结性和创新性的并以设计(论文)形式表达的独立性作业。是学校在学习的最后阶段对学生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的综合检验。为了规范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

1、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获得设计方法和科学研究方法的基本训练。

2、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正确的思想方法以及所学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去分析和解决社会和专业等问题的能力。

3、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理论计算、实际动手、外文阅读和使用计算机的能力,以及社会调查,查阅文献资料和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

第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与选题程序

1、选题的原则

设计(论文)是研究结果的总结,而研究工作的首要是选题。选题好坏直接关系到设计(论文)的质量。因此,请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本专业训练的内容。

(2)要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尽量做到1人1题,本年度本专业重题率控制在15%以内,近3年本专业重题率小于15%。

(3)应体现因材施教,鼓励学生有所创新;难度和分量要适当,使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题目一旦确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动,必须经系或指导教师审查、备案。

2、选题程序

(1)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原则,按照学生人数1.2—1.5倍的数量拟定题目;同时鼓励学生自行拟题。

(2)系或教研室对拟定的题目进行审查、确定。

(3)系或教研室组织学生选题。

(4)选题结果报教务部备案。

第三条 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讲师或讲师以上教师担任(含同级职称),助教(或同级职称)必须在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的指导下承担不多于10篇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2、指导教师资格由系主任审定后,其名单随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报教务部备案。指导教师应按照其职责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3、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篇数要求(含跨院、跨专业指导):指导专科生不得多于18篇,指导本科生不得多于15篇。

4、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剽窃或抄袭行为要严格把关,有明显剽窃或抄袭的一律不予通过评审。

5、对学生人数较多的系,可聘任实习单位相应职称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经学院同意后,可给予适当报酬。

第四条 对学生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一项独立工作;学生应充分认识毕业设计(论文)对自己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要性,认真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选定后,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认真独立完成设计(论文)任务。不得是剽窃或抄袭他人的论文,引用公开发表的有关资料应在论文中明示。

2、要有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度情况记录,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手册》做好阶段总结,并每周向指导教师汇报进展情况。

3、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

4、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指导教师审定后方可装订打印,且必须在答辩前10天交到指导教师手中。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手册中填写完书面评语后,在答辩前3天交评阅教师评阅,并填写意见

5、外文翻译用学院同一印制的毕业设计(论文)专用纸书写或打印,译文与外文原文一起装订成册,并与毕业设计(论文)一起上交。

第五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程序

1、确定指导教师和选题

各系于第7学期(专科第5学期)第17周前,将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名单及学生初步选题报教务部备案。

2、下达任务

(1)第7学期(专科第5学期)末各系要组织学生选题,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

(2)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由教务部统一印发,由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填写,并由指导教师所在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签字,发给学生本人。

3、开题审查

(1)毕业实习(调研)结束,指导教师应对学生开题报告进行审查,审定学生的总体方案和撰写方案。

(2)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0周。

4、中期审查

(1)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期间,指导教师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细致认真的指导。

(2)指导教师要全面掌握学生设计(论文)的质量和进度,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5、论文完成情况形式审查与评阅

(1)答辩前10天,学生应将毕业设计(论文)及有关资料,送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

(2)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对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在答辩前分别写出评语和给出成绩。

6、答辩资格的认定

在答辩前,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审定。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

工作量明显不足或未完成规定任务最低限度要求;设计(论文)存在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剽窃他人成果或直接照抄他人设计(论文);因故缺毕业设计(论文)时间达1/3以上。

7、答辩与成绩评定

(1)学生按规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须进行答辩。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其中报告时间5分钟,提问2-3分钟,答辩5-7分钟,评分及评定等级5分钟。

(2)答辩前各系将参加答辩学生的名单、地点、时间报教务部备案。

(3)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3部分组成,所占比例分别为50%、20%和30%。

(4)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采用5级评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一般优秀率不超过15%,优良率不超过60%。

(5)最后综合评定成绩,经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委员会审定后,由委员会主任签字确定,并送教务部备案。

(6)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按《结业生返校补考管理办法》处理。

8、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存档与保管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按照《毕业设计(论文)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归档。

(2)将装有毕业设计(论文)原件、《毕业设计(论文)手册》等资料袋,统一存入学院档案室,保存期为五年(专科为四年)。

第六条 评价

学院每年组织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向学院推荐“优秀设计(论文)”与“优秀指导教师”。

第七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大学规章制度3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的管理,体现学生会办公室工作的整体性和联系性,更好的发挥学生会办公室的作用。同时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值班制度

1. 值班时间:具体值班时间看《学生会干部值班表》

2. 值班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

3. 值班人员:由学生会办公室具体安排。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及缺勤。如若有事不能正常值班,需填写请假条,请主席签字。

4. 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5. 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6. 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7. 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妥善处理和报告突发事件。

8. 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时间邀请外人到办公室学习、玩闹,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物品和处理私事。

9. 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来访同学,认真听取、耐心处理来访同学的事情。

10.值班人员不得用学生会电话打私人电话。

(二)物品管理制度

1. 办公室内的所有物品为学生会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借用。

2. 全体学生会干部应自觉爱护办公室财物,任何人未经团委老师和学生会主要负责人允许,不得私自外借或挪用办公室物品。

3. 学生会各部门如需借用办公室物品,应告知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借用目的及归还日期,使用时应遵守办公室相关制度,特别是做到节约使用,并确保按时完好归还。如在使用办公室或办公室物具期间,有损坏,须由办公室进行登记,并酌情赔偿。

4. 办公室的钥匙由办公室干事轮流保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配制、使用。

5. 各部门若要在办公室存放东西必须作好登记,并于规定时间内取走。

(三)请假制度:

凡是遇事(如上课、生病等)不能参加其次活动的干事得在活动前先在请假本上登记请假,并说明原因。经主席准假方可。

(四)例会制度:

1. 办公室所有成员应按时参加学院召开的例会及工作总结会议。

2. 定期举行会议,并作会议记录,总结前一段时间的工作有哪些不足,为以后的工作积累经验。并讨论下一段要开展的各项工作。

3. 在本部各项活动开展之前都要召开活动准备会,分配任务,要求各成员务必出席。

4. 开会期间遵守会议制度。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事先请假。每次例会必须严格考勤并如实记录。迟到3次以内给予警告。

(五)考评制度

1. 考评每月举行一次,办公室成员根据自己在一个月内的学习、感受、体验写一篇文章。

2. 所有学姐学长根据学生会新成员成员平时具体表现给每个学生会新成员打分。

3. 综合各方面的表现,选出表现优秀的成员给予表扬。

(六)卫生制度

1. 所有人员在办公室内部务必保持办公室整齐清洁。

2. 宣传部出完海报后务必及时做好清洁工作。

3. 各部门存放在办公室的物品务必保持堆放整齐。

4. 值班人员应搞好基本卫生,保持办公室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