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订校服来弥补教育经费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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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青年报     2002-12-10     

强迫订校服来弥补教育经费不足?

 

 “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是全国都存在的问题”,面对记者“教育局是否从统一征订学生校服中获利”的提问,山东省齐河县教育局曹明光局长解释说,这样做是为了弥补国家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不久前,记者接到线索:齐河县教育局强行统一征订学生校服,并从每套校服中获取10元左右的管理费。 

 记者拿到齐河县教育局与承包生产者牛淑芹签订的一份合同。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教育局负责各乡镇学校学生装的征订,确保小学三年级及初一、高一年级学生数的征订数量达到70%。牛淑芹解释说,通常一套校服可以穿3年。因此,合同中3个年级其实就是全县所有要做校服的学生,而70%的学生比例大约合1.5万人。 

 当记者问曹明光局长“怎样才能保证70%的学生订做校服”时,他说,自己今年1月才当局长,而合同是去年签订的,因此他不知情。记者在齐河县祝阿镇中学采访时了解到,他们在这项工作中的“任务”与去年一样:“动员”至少70%的初一学生订做校服。今年的征订工作已经完成,并已经给学生量体裁衣,只不过现在衣服还没发下来。 

 学校一位领导强调,征订学生校服是动员,而不是强行要求。而当地一位姓赵的'村民说,她15岁的儿子就在祝阿镇中学读书,孩子一星期不拿校服就扣一分,而一分就是一块钱。“这难道不叫强行要求?”这位家长反问记者。 

 祝阿镇小八里村村民官长全的孩子就在祝阿镇中学读书。“别人家都给孩子买了,就你家不买,小孩儿心理会受不了,所以借钱也得给孩子买”。孩子的一套校服花了官长全45元钱,不过还好,只做了夏装,没有秋装。这样可以少花费一点。 

 记者从县教育局了解到,乡镇中学生需要为每套校服支付45元。然而,牛淑芹去年从县教育局那里得到的制衣款项是按每套校服34元的价格计算的,并不是45元。牛淑芹说:“因为合同有规定,每套服装按11元的管理费上交给教育局。” 

 齐河县教育局对此的解释是:“这个价格比市物价局和市教育局规定的最高限价要低”。曹明光局长称,目前给学生的价格很低,这是县教育局通过集体征订从厂家那里压下来的。而校服生产者牛淑芹说,如果把压下来的钱让利给学生她也就认了,可现在的情况是,这部分钱进了教育局的“小金库”。 

 据悉,今年初,教育局新的领导班子上台后,将原来由牛淑芹一家生产的校服分给6家共同完成,管理费收取仍然在继续。记者手中的一份证据表明,今年教育局收取的每套中学生校服管理费为12元,小学生校服管理费为10元。 

 曹明光希望记者能理解基层的教育工作。他说:“财政等原因使得教育投入不足,然而教育要发展。从校服征订得到的管理费主要用于教学奖励和组织活动。”曹局长说,他上台后,校服的价格已经比去年有小幅度降低,“如果降得太多,就显得往届班子有问题”。这位今年初新上任的局长表示,明年还要继续降低校服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