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越城小学招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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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绍兴越城小学招生指南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民同招同录。

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各校招生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坚持相对就近入学。

公办学校根据今年招生对象的分布情况和招生能力,安排招生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免费入学。民办学校原则上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

(三)、坚持免试入学。

公办、民办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公办学校招生

(一)招生对象

我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对象为四类:

1、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本人或父母在招生范围内有产权住房等借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3、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4、其他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政策需要在我区入学的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子女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外籍人员子女等。

小学入学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入学对象为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越城区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分老城区内和老城区外两个区块。

1、老城区内

小学:老城区六街道行政辖区。

2、老城区外

小学:皋埠街道、东湖街道、鉴湖街道、马山街道、斗门街道、灵芝街道、东浦街道、孙端街道、陶堰街道及富盛镇行政辖区。

(三)录取办法

适龄儿童少年按类录取。户籍生按确认的学区进行录取;借读生和随迁子女“绿卡生”统筹录取,其中老城区由区教体局统筹,老城区外由各街道(镇)中学和中心小学统筹。

三、民办学校招生

(一)招生对象

符合越城区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选报民办学校。

(二)录取办法

与公办学校同步预报名,符合招生条件的入学对象在规定时间通过手机APP“浙里办”中“越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事项进行在线报名。每名入学对象在公办或民办学校中限报一类、同类学校中限报一所,不能重复报名。

在报民办学校时可选择标注“若不录取申请公办学校就读”。至报名截止日,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符合条件的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公开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体局基于报名平台数据统一组织实施,委托第三方公证机构全程公证,并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家长代表和社会有关人士的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户籍生可以申请回公办学校报名入学,公办学校入学条件和学区确认办法不变。借读生、随迁子女“绿卡生”由区教体局统配入学;被民办学校录取后放弃就读的,在其他各类学生全部完成录取后由区教体局统配入学。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等符合相关入学政策的人员子女申请直接安排入读民办学校的,视同已享受政策一次。报备员额制教师与民办学校签订三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其子女选报该民办学校,若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该民办学校可追加计划,经区教体局审批直接录取,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具体办法由民办学校制定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