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书的故事作文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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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书的故事作文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书的故事作文七篇

书的故事作文 篇1

说起我与书的故事,那可有一箩筐呢!读书对我来说可重要了,甚至我喜爱的《跑男》在它面前都失之为色呢!

记得那一次,是星期五。表哥前几天给我一本新的小说,那种小说,我可是连边儿都没沾过呢!我决定咬咬牙,捧起来看。结果呢?我越来越入谜,现在已经九点多了,正是《跑男》开播首播的时候,而且老爸那天正好值班,不在家,要是平时,我早就扑上去看了。在房间里的老妈听到电视格外安静,显然是“无人”状态,便觉得很奇怪。出来问:“鹤桐,今天你怎么没看跑男啊?”见我没动静,她更奇怪吧,走到我背后,拍了我一下说:“你怎么回事?喂。”我正入迷,头也不抬地说:“别管我,让我看完这书再说。”妈妈正要走开,突然她想起了什么,转身问道:“那你不看‘跑男’了?”也许我太入迷了,甚至都忘了那天是星期五,以为我妈叫我在网上看。于是我含糊不清地答道:“嗯……不看了。”妈妈难以置信地看了我一眼,走进了卧室。而我还在书的海洋里畅游呢。又过了一个小时,我终于看完了。我扭头看了一下日历,才想起今天是星期五。至于那些话,早已被我忘得一干二净。我一走进卧室,妈妈就对我说:“洗漱去吧。”我大吃一惊:“啊?不看‘跑男’啦?!”妈妈看了我一眼,笑了:“不是你自己说的吗?不看了呀!”“啊!”我在那儿愣了老半天,才想起来我的那些话。我懊悔不已,捶着自己的脑袋说:“啊!都是因为那本书哇!”我刷牙时想虽然没有看到首播,但我学到了知识,还是值得的!再说了,在网上看,也没广告啊!这样想想,我立刻雨过天晴,烦恼也一扫而光。

这就是我和那本“神奇”的书的故事,真好玩呀,至今想起来。我还会不由自主地“咯咯”笑呢!

书的故事作文 篇2

冥冥之中,我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除了亲情、友情,还有谁支撑着我生命另外的三分之一呢?是书,一个生命中最宝贵的精神支柱。我们孤独时:书是我们形影不离的朋友;

我们心情很不好时:书能为我们打开一扇窗;我们心灰意冷时:书能成为熊熊烈火,为我们照亮一片天地!

我第一次接触书是在4岁时。那时,我还小,自然喜欢玩,自然喜欢无拘无束的生活。但是父亲却“强迫”我与书做朋友,相互认识。从此,我便和书结下了“深仇大恨。”

因为是书,让我无拘无束的生活变得乏味。因为是书,让我的童年充满了不愉快。因为是书,我童年三分之二都书海中渡过。因此,我开始讨厌书,讨厌书的广泛,讨厌书的存在,讨厌书的一切的一切。

渐渐地,我从书中发现了乐趣,发现了它的广泛作用。从此,我便不再讨厌书了。我喜欢上了它—书,成了我的益友。

我10岁时,更是体会到了书的精髓,书的真谛,书的好处。它也使我明白了“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的道理。读书,既是一种享受,又是一种乐趣。在书中,我找到了生活中的情趣;在书中,我找到了生命中的悠闲;在书中,我找到了童年的足迹。书,不愧是人类精神的食粮,不愧是人类文明延续的营养,不愧为人类的长生果。

书如浩瀚大海,人如苍穹之星。庄子曾说过:“书无涯,生有涯,以有涯之生求无涯之书,终生不悔。”我们也正要如此,只有读书的人,才能深刻地感受到人生之乐。

书伴我度过了生命的三分之一时间,印证了我与书之间不解之缘的故事。

书的故事作文 篇3

在我家里我最喜欢的书就是《动物百科》,因为这本书里面记录了世界上所有神秘的动物和昆虫,每次当我拿出这本书时,就感觉到这个世界上的生命如此神奇与丰富多彩。

翻开书,美丽漂亮,千奇百怪的动物与昆虫一一呈现在了我的面前。鸭嘴兽长着笨笨肥胖的身体,像鸭子一样扁扁的嘴巴;巨大的鲸鱼也有好多的品种。像蓝鲸、抹香鲸、座头鲸,还有一种叫露脊鲸;小小的毛毛虫也有许多的神奇样子,颜色多姿多彩,有一些还长了好多毒刺。色彩艳丽,它们会让许多的鸟儿们望而却步,这样就起到了保护自己的作用。书里还讲了鸟类的孵化过程,还有它们的生活习惯,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火烈鸟,我在香港的动物园里见过它们,它长着一身红红的羽毛,远远看去像一团团火苗,细细长长的腿下长着一对像鸭子一样的脚掌,威风极了;还有神秘的史前动物——恐龙,长脖子的叫腕龙,三角脑袋的'是三角龙,最厉害的就是霸王龙,它的两只前脚很小,是吃肉恐龙中的霸龙。

《动物百科》这本书让我看到了无奇不有的大千世界,认识了神秘的动物世界,学到了许多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书的故事作文 篇4

在小学六年的生活中,读过不少书,也发生过不少的读书故事。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三更半夜,我躲在厕所中点着蜡烛看一本有关吸血鬼的恐怖小说,正看到吸血的那一段时,一阵阴冷的风吹灭了蜡烛,顿时,我把从一楼到六楼的声控灯全都惊醒了。接着,有什么东西搭在我的肩上,借着朦胧的月光,我看见了一个人,看他似乎要张嘴,以为是吸血鬼要开始吸血,然后我就啪的给了他一个大耳光,我简直是吃了熊心豹子胆,给了我爸一个大耳光,前途似海,来日方长啊。

也还看过一本青春系列的小说后,也发生了一些事。

对于将要步入青春的我们来说,对“早恋”、“恋爱”一类词变得异常敏感。可怜的沐醉同志和锥锥先做了炮灰。他们俩和主人公有同样的经历,都是与异性交朋友,然后被群众指责,最后被别人八卦。不过只是一种朋友之间的纯情,却被别人嘲笑、讥讽、鄙视,再是流言四起。一段朋友之间的感情就这样破灭,消逝在一片喧嚣之中。

在生活中有过一些人对书的评价,当然,我也对一些书种持有偏见。例如什么励志书籍,不过就是把别人的人生写给自己。还有玄幻小说,只是让自己活在一个不属于自己的空间。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若是想要成为学霸,只能是“没有学到死,就往死里学”。

读书总比实践好,没有知识作为靠山,就是走再多路也是白费,顶多就是邮差而以。

书外的故事也同样精彩。

书的故事作文 篇5

那天烈日当空,太阳似乎发了狂,一个劲地把那灿烂无比的阳光撒向大地,大地像盖上了一层金纱,花草树木显得更加美丽动人。我也笑得乐开了花,原来,是今天妈妈答应了我的请求,允许我买一本原著版的《三国演义》。

在漫长的暑假中,我已读完了小学生版的四大名著:西游记、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尤其是罗贯中的《三国演义》让我百读不厌。在书中,我仿佛自己就是神能广大的苟彧和诸葛亮;身经百战的赵云与关羽;足智多谋的陆逊与郭嘉。开始我看得津津有味,可是天长日久,这些小学生版的书已不能够满足我。我的目光又聚集在书店的原著版《三国演义》上了。

买到了书,我拆开了包装袋,一本使人眼花缭乱的众将图呈现在我眼前。咦?这不就是虎牢关三英战品布吗?我激动不已,立刻看起三国演义来。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十分快乐—这种畅游书的海洋中的滋味。

钟表上的时针已经不知何时悄悄溜到了十二那个数字上,我并没有像往日一样自然地放下书去吃饭,而是继续捧着三国演义,仿佛我在捧着一样稀世珍宝,久久不愿放下。直到妈妈不停地叫我吃饭,我才像一条要被捕捉的鱼儿一样极不情愿地从书的海洋中跳出来。

我爱书,更爱体验书中无穷的知识与乐趣。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知识的总统;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一定要多多阅读,使自己了解更多的知识,更上一层楼。

书的故事作文 篇6

生活中,有一种收获,让人一生受益,那就是读书的收获;人生中,有一种经历,让人难以忘怀,那就是读书的经历。是读书,让我在朦胧的世界中,懂得许多道理,学会如何做人……于是,在我的人生之旅中就有着许多让人回味的关于书和我的故事。

可是,就是因为我爱看书,还发生过不少有趣的故事。你肯定会问,读书怎么会闹出有趣的故事呢?我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中午,妈妈在家烧饭,忽然发现没盐了,就让正在看书的我去买包盐回来。我一边走,一边思考,书中的故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满脑里都是关于书中的故事。我走到小店,整个人还沉迷在书的故事里,以至于我看到一袋类似盐的包装,就马上买回来,因为我迫不及待想知道故事中接下来发生的事了。我回到家,当我把“盐”拿给妈妈看时,妈妈顿时哭笑不得,我感到很奇怪,问妈妈为什么。妈妈用手指着“盐”的包装袋,我恍然大悟,也禁不住笑起来,原来,我把盐买成白糖了。

虽然读书让我闹出不少有趣的故事,但它也让我收获更多的成功喜悦。今年妈妈买了一双漂亮的新凉鞋,可没想到它居然磨脚,为此,妈妈没少发牢骚。有一天,我忽然想到自己以前看过的一本科普书上说:不管是鞋子的哪个地方磨到了你的脚,你就在鞋子磨脚的地方涂一点点白酒,保证就不磨脚了。我把这个方法告诉了妈妈,妈妈一试,发现果然不磨脚了,直夸我聪明。这个小常识,自然是课外书带给我的知识。

书中那曼妙神奇的世界,各形各色的人物,总会为我展现一个奇异的世界,让我忍不住想遨游其中。读书是一生的财富,是一生的瑰宝,只有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才能真正体会到读书是多么快乐,多么有趣。“读一本好书,等于交了一个益友。”而我正是有了这个“朋友”,我才对读书充满了渴望。就像毛主席说的一样:“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但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所以,我爱读书,书和我的故事也会继续。

书的故事作文 篇7

在姚明之后又有一位黄皮肤球星在美国NBA大放异彩,他就是华裔球员林书豪,不过球员的称号是在六场比赛前,六场比赛过后,他俨然成了一位叱咤风云的球星,这位年薪仅76万美元的球员让球队3000万巨星组合汗颜,他正用一个个传奇刷新个人的历史。从力压科比到终场前的绝杀,他已经让纽约这座城市沸腾起来,如果说因为他是华裔而让更多中国人开始关注,那么他被美国媒体的热捧则充分说明了他已然走向世界。因为他,主教练的日子开始好转起来;因为他,尼克斯主唱球票大涨;因为他,尼克斯球队开始复苏,这一切皆来自于一位传奇的人物林书豪,他必将成为好莱坞电影的样板,和美国人所推崇的励志故事不谋而合。

2月15日,纽约尼克斯队在对阵猛龙队一战中,林书豪再次上演精彩表演,用一记致命三分绝杀猛龙,让对手心悦诚服。NBA猛龙队主帅德文-凯西在谈到林书豪的时候表示,林书豪的故事那么激励人心,好莱坞的创作者们恐怕找不到一个比林书豪的故事更好的类似题材了。“在纽约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篮球市场,林书豪一夜成名。”凯西说道,“他从发展联盟到被裁的边缘球员,后来被挑选中,现在他成为了一支顶尖球队的先发球员,这将会书写一段NBA历史的佳话。”

现在美国的一些媒体开始在讨论到底谁能阻止林书豪,姑且不管别人怎么讨论,从这些讨论之中我们能发现林书豪已经得到NBA的认可,得到美国人的认可,这位华裔小伙子刚刚告别寄宿的日子,这也是他走向成功的开始。从下方到NCCA到如今的大展宏图,林书豪的故事不可复制,但其成功的背后是美国人的离职哲学。林书豪坚持训练了4个月,目的就是为了得到更多的上场机会,从勇士队到火箭队,似乎都没有能得到很好的机会,但是到尼克斯却得到了机会,因为“甜瓜”安东尼和小斯的缺席,他上场了并抓住机会一路飙分,机会似乎在给有准备的人,如果不是他的刻苦勤奋,或许得到这个机会也未必能抓住。

在美国社会里,只以成败论英雄,但是美国人的哲学里却非常鼓励自我奋斗,从《阿甘正传》的故事看来,每个人都不知道生活里的巧克力到底是什么滋味,只有不断的奔跑,不断的超越,终究获得所有人的认同。作为一个传奇人物,林书豪的故事必将成为美国人的励志哲学,同时也鼓励更多的年轻人通过自我奋斗实现人生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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