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悲惨作文500字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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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悲惨作文500字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悲惨作文500字四篇

悲惨作文500字 篇1

我是一包卫龙大面筋,深受许多年轻人和小朋友的喜爱。你只要来便利店,就能看见我,我很荣幸被放在了辣条货架上,并是一排中的最后一个。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放在我前面的兄弟姐妹们都被买走了,只剩下我孤零零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无人问津。

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我本以为又能平安地度过一天,可没想到来了一个饥饿粗心的胖男人误把我和许多包薯片一起买走了。

他可能很穷,既没开汽车也没骑自行车。由于他体型过于庞大,走路有点吃力,走走停停走走停停,把我颠簸得浑身疼,慢得让我感觉仿佛过了一个世纪。

终于到了胖男人家,他不小心把我和一包薯片丢在地上,然后用力撕开了其他薯片的包装袋,风卷残云般地吃完了。我还以为他会把我也吃掉,没想到他竟然呼呼地睡着了!

之后三天胖男人都没有再碰过任何零食,也没有吃我。

然而不幸终于降临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有一只肥胖又邪恶的手突然向我伸来,毫不犹豫的把我撕开,然后抓起三根辣条送入嘴中,他似乎被辣到了,不停用嘴巴倒吸着凉气,发出空气碰到牙齿得嘶嘶声,看来他不是很能吃辣。然后他气愤的抓起来所有的辣条,把我们揉在一起,用手使劲儿地捏着挤着,辣汁儿一滴一滴地流到地上,挤干了辣汁又把我用力的撕扯成无数碎片。这是我受过的最大的侮辱!他发泄完了高兴了就把我丢进了垃圾桶。唉,我就被这样一个不爱吃辣条的胖子简单残暴地蹂躏和丢弃结束了一生!他抹杀了我作为辣条的骄傲。

假如辣条有来生,我希望被喜欢吃辣条的人买走,细细地品味慢慢地享受美味,然后啧啧称赞我是最好吃的零食!

悲惨作文500字 篇2

今天是我最最伤心最最悲惨的日子,都是因为这该死的钞票,快要引发了了我的心脏病。

一进教室,老彭就背着手,我一不小心看到了红色的东西,我正在疑惑时,老彭就说:“好久不见,一见就让你们刺激刺激。”我的眼一眨,老彭就拿出几张大钞票,还笑眯眯地说:“只要你们赢了就可以得到百元大钞。”说完拿着钞票在我们的眼前晃来晃去,全班同学都激动无比,尖叫声震耳欲聋。

游戏设置了两个关卡,第一关是诗词对对碰,第二关是夹钞票,破了两关就能得到百元大钞。

师说:“第一关开始了!”炸开了锅的教室瞬间鸦雀无声,只能听到心跳声了。“第一个是谁呢?”同学们听了紧张地搓手,“陆涵文”,突然老师喊出我的名字,我的小心脏跳的更快了。“春风又绿江南岸”怎么办,怎么办,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想不出来了,我已经满头大汗,老师已经倒数了,我紧紧捏着桌角,可是已经没有用了,我只好被淘汰出局。我好伤心啊!可最后我的心里还是平衡了,因为过了第一关的只有三个人。

第二关,夹钞票开始了,首先上场的'是小杨,他用他胖乎乎的小手,摆着胜利的动作,老师把钞票放在两指之间,他的心跳更厉害了,旁边的同学都在尖叫,我看到他的脸瞬间爆红,仿佛血压都升高了许多。“三,二,一”过了好久,老师还没有说开始,在我不经意之间,同学们忽然尖叫起来,一回过神来,百元大钞已经在他手里。好羡慕他呀,我想用米线上吊,最后两位同学也都没有夹到钞票。

我终于知道: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想要馅饼,一定要努力。

悲惨作文500字 篇3

一天上午,老妈拿着手机在看淘宝,凑过去看了看,她在看口红。

我陪她看了好久,她才看中了一支要458元的口红。哼,这个老妈,给自己买化妆品,买口红,要多积极有多积极,给我买东西,却好舍不得。只要是她喜欢的,无论有多贵,她都会买,是典型的“剁手狂魔”。

三天以后,口红送到了,老妈一直把口红握在手上,爱不释手,突然来了个电话,有人叫老妈出去购物,她说她要去她同事家吃饭,他们要先去购物,等吃饭的时候再来接我,于是老妈带着口罩,把口红放在桌子上,就急匆匆出门了。

由于好奇心,我把那只口红打开看了看,果然特别好看,这时候我的手机铃响了,我以为有人给我发信息了,于是从口袋里掏出手机,不知道为啥,我下意识的松了松手,口红就掉在地上,摔成两半了。

我心里慌慌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好不容易把地上给清扫完,又打开口红,发现里面就只剩一点点了,而且我把地上弄得很黏,我心里七上八下的,生怕被发现,如果真被发现了,那我肯定会被骂一顿狠的。

后来老妈一进门就发现了那只口红只剩一点点了,于是立马就问我是不是我干的?如果我不承认,那等下被她查出来,那时候肯定罪加一等,所以我只好承认了,不过老妈却只是说了我几句,就没有再罚我了。

虽然我没有被骂,但是我心里却有点内疚,真可惜了那支口红。

悲惨作文500字 篇4

我叫钢笔,我的嘴巴尖尖的,个子比较矮小。

我穿着金色的衣裳,上面有着活泼可爱的小白兔正在眺望远方,虽然不怎么漂亮,但是我非常喜欢这件衣服。

有一次,小主人正在用我的“嘴巴”写作业,不小心把蓝水泼到了我的衣服上,这时我的衣裳蓝晶晶的,好像嵌上了蓝宝石。我感到很骄傲,认为我比所有的文具都惹人喜爱,小巧灵珑。

不一会儿,我的嘴巴就开始干了,写不出来字了。小主人见了赶忙把我金色的衣裳脱了下来,给我喝足蓝水,蓝水从我的肚子里的又细又长的管子流到了我的嘴巴里,我不渴了,又写出字了。

小主人写完作业,就把我放到我的“家里”——文具盒,让我好好的睡上一觉。

我的小主人非常喜欢我。

但是有一天,小主人领回来了一个“新成员”——钢笔。小主人把他和我放到一起睡觉,我想和他交朋友,就向他说了一句:“我们交朋友吧。”可是他却生气的拒绝了。这令我很生气。我就向他炫耀小主人最喜欢的钢笔是我。可是他却反驳道:“小主人最喜欢的钢笔是我,小主人就是看你还有用,所以才没有把你扔的。“我不信!”我生气的答到。

但是我口上说不信,心里已经开始觉得小主人喜欢的钢笔不是我。

一天,小主人觉得我没有用了,就把我踩碎了,我好痛呀,踩碎了之后,小主人又把我扔进垃圾桶了。我在垃圾桶里,默默地等着小主人来接我,别人都认为小主人不喜欢我了,但是在我看来,小主人只是想让我休息一下。

我一直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