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电力企业资产评估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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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是对资产在某一时点的价值进行估计的行为或过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经典电力企业资产评估报告模板,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经典电力企业资产评估报告模板

  经典电力企业资产评估报告模板【一】

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我们对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XX年6月30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作如下声明

1.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3.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4.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5.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了解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股权市场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中同华评报字(20XX)第359 号

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了解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市场价值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在20XX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发表评估结论专业意见如下:

在持续经营的假设条件下,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8,329.19万元,比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减值503.26万元,减值率为5.70%。评估结果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成本法)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 XX0

流动资产 1 1,153.43 1,149.85 -3.58 -0.31

非流动资产 2 15,005.62 14,505.94 -499.68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 0.00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 4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5 14,935.99 14,167.76 -768.22 -5.14

在建工程 6 69.63 69.63 0.00 0.00

无形资产 7 0.00 268.54 268.54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0.00 268.54 268.54

其他非流动资产 9 0.00 0.00 0.00

资产总计 XX 16,159.05 15,655.79 -503.26 -3.11

流动负债 11 669.78 669.78 0.00

长期负债 12 6,656.82 6,656.82 0.00

负债总计 13 7,326.60 7,326.60 0.00

净 资 产 14 8,832.45 8,329.19 -503.26 -5.70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原则上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如果资产状况、市场状况

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了解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股权市场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况与评估基准日相关状况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委托方应当委托评估机构执行评估更新业务或重新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评估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委托方应按本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使用,任何不正确或不恰当地使用本评估报告所造成的不便或损失,将由评估报告使用者自行承担责任。下列行为,但不仅限于此,均被认为是没有正确地使用本评估报告:

1.将本评估报告用于其他目的经济行为;

2.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外,未经中同华书面同意将本评估报告或其中部分内容公开发布、用于任何报价或其他文件中。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并特别关注本报告特别事项说明部分。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3 页

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了解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股权市场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了解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股权市场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同华评报字(20XX)第359 号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了解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市场价值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在20XX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次资产评估项目的委托方为: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法律法规规定的使用者。

(一)委托方概况

1.委托方简介

名 称: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宁德市蕉城区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华隆大厦8-XX层

法定代表人姓名:XX

注册资本:叁亿柒仟叁佰万圆整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期限:自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日至二〇四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开发;电力电器设备的销售;对房地产业的投资;水库经营;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水暖器材、办公设备及家用电器的批发、零售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公司概要

企业名称: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东40 号

法定代表人:郑永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 陆仟捌佰贰拾万元整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4 页

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了解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股权市场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销售,风力发电设备研制、安装、维修、技术咨询(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7年 12月 18 日

2.单位简介

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8 月 11 日成立,注册资本陆仟捌佰贰拾万元整,其中:营口电力发展有公司出资 178.53万元,占投资比例的 2.62%;丹东金宇贸易公司出资:5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 0.73%,其余为自然人出资6591.47万元,占总出资比例的96.65%。

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其风场坐落于辽宁省盖州市仙人岛村,场址处为辽东半岛向西伸入渤海的一半岛,半岛的西、北、南三面临海,当地年平均风速6米/秒,占地面积 8平方公里,可规范装机容量 4.5 万千瓦,现有风机48 台,装机容量 3.26万千瓦,年发电量5000万千瓦以上。

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职工 26 人,其中:正式工 22 人;临时工 4 人。下设综合部、财务部和运检班。

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股东 持股比例 金额

营口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2.62% 1785232

丹东金宇贸易商社 0.73% 500000

其他 51名自然人 96.65% 65914768

3.近三年资产、财务、经营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总资产 19407.82 18337.49 17032.27

其中固定资产 17951.99 16787.52 15602.45

总负债 9574.02

净资产 9215.72 8763.47 9XX1.17

营业收入 2525.88 2061.91

利润总额 483.55 347.9 746.9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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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估目的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目的是为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了解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市场价值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涉及的范围为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于评估基准日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分公司)专项审计(利安达专字 【20XX】第 J1770 号)后的资产和负债,具体资产类型和审计后账面价值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一、流动资产合计 11,534,

货币资金 7,524,628.18

应收账款 932,565.97

预付款项 350,000.00

其他应收款 72,543.93

存货 2,654,524.02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150,056,207.30

固定资产 149,359,871.27

其中:建筑物类 643,013.77

设备类 148,716,857.50

在建工程 696,336.03

三、资产总计 161,590,469.40

四、流动负债合计 6,697,775.21

应付账款 6,803,370.00

应付职工薪酬 53,485.70

应交税费 -783,849.28

应付利息 553,381.99

应付股利 13,968.00

其它应付款 57,418.80

五、非流动负债合计 66,568,244.42

长期借款 66,568,244.42

六、负债合计 73,266,019.63

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88,324,449.77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共 2 宗,总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6177㎡,由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划拨方式取得,至评估基准日已取得盖州国用(2008)第76

号和盖州国用(2006)第20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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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评估采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市场价值作为选定的价值类型,具体定义如下: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持续经营在本报告中是指被评估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会按其现状持续下去,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五、评估基准日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之约定,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20XX 年6月30日。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采用的价格及其他参数均为评估基准日的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同华签订的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 XX月27 日);

2.国务院91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 11月 16 日);

3.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资办发[1992]36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1992年 7 月 18 日);

4.财政部令第 14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年 12月31 日);

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 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12月31 日);

6.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2005年 8 月25 日);

7.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2006年 12月 12 日);

8.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资办发[1996]2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1996年 5 月7 日);

9.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8 月30 日);

XX.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发[2002]195号《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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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

12.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8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 月28 日);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63次常务会议通过修订,2006年 12月31 日);

14.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07年 3 月 16 日);

15. 其他与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准则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的通知 (财企[2004]20号,2004年 2 月25 日);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的通知 (会协[2003]18号,2003年 1月28 日);

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 (试行)》的通知(中评协[2004]134号,2004年 12月30 日);

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 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中评协[2007]189 号,2007年 11月28 日);

5.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的通知 (中评协[2008]218号,2008年 11月28 日);

6.财政部颁布的国内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四)权属依据

1.设备购置合同、发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等;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机动车辆行驶证;

4.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他权属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 机械工业出版社《20XX年中国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2. 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的《资产评估常用数据及参数手册》(第二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4. 国家计委 建设部关于发布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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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了解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股权市场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2002]XX号,2002年 1月7 日);

5.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公安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

《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2000 年 12 月 18

日);

6.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内贸易部机械、工业部、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1997年 7

月 15 日);

7. 中国人民银行现行贷款利率;

8.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2002年 XX月 15 日);

9.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字[2007]670号,2007年 3 月30 日);

XX.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颁布《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和《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的函”(发改办能源[2007]1808号文);

11.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的、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07 年 7 月 26

日发布的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12. 《辽宁工程造价信息》;

13. 《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城区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及出让金年租金标准》的通知》(政办发〔2008〕52 号文)

14.委估资产的购置合同、协议;

15.钢材市场其他价格资料;

16.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工程图纸及工程决算等有关资料;

17.搜集的相关价格信息;

18.评估师现场察看和市场调查取得的与估价相关的资料。

(六)其他依据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各类《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2.被评估单位提供的 2005年至 2009年及基准日审计报告、会计报表、会计凭证、财务经营方面的资料、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以及有关协议、合同书、发票等财务资料;

3.被评估企业提供的盈利预测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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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撰写的 “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5.有关对比公司的财务报告和股价交易数据;

6.委托方提供的仙人岛风电场风机摸底情况汇报,营口风场状态表;

7.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包括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根据本次评估的资产特性,以及由于我国目前市场化、信息化程度尚不高,难于收集到足够的同类企业产权交易案例,不宜采用市场法;因此本次评估确定主要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